根据学校“关于组织学习《依法治教实施纲要(2016-2020年》的通知”要求,3月30日上午,继续教育学院在培训楼会议室召开全院大会,学习传达教育部关于《依法治教实施纲要(2016-2020年)》文件精神。会议由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刘莉主持,继续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。
会上,刘莉副院长传达了教育部关于《依法治教实施纲要(2016-2020年)》文件内容。刘院长指出,学院下一步工作要切实按照文件要求,牢固树立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依法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、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。刘院长同时强调,国家积极加快推进依法治教,去年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(9)中,新增了多项入罪罪名,其中,学生替考作弊可能被判刑。作为学校继续教育窗口,我们应实时学习了解相关的一系列法律规定,对于净化自学考试环境,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具有重要意义。
与会教职员工纷纷表示,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,要结合继续教育工作特点贯彻落实纲要精神,坚持依法治教与以德治教相结合,将学校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推进法治轨道。
撰稿:继续教育学院 审编:党委宣传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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